关于批准《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V2.4)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你所《关于提请批准〈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V2.4)的函》(应物发函字〔2022〕3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所《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V2.4)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所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8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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