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各生态环境分局:
    为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决定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发改环资[2020]26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抓紧编制实施方案,于6月12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和实施方案(纸质版6份,电子版光盘2份)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田瞄瞄  联系电话:024-82510755
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处
联系人:雷昊    联系电话:024-24845620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3日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2020.5.26.pdf

 

 

文件链接:《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