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2020〕334号)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请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2020〕334号)要求,指导申报企业编制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及真实性声明)。经区、县(市)发展改革局初审后于7月17日前,将请示文件纸质版一式2份、2020年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Excel格式)、项目申请报告一式9份,另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我委将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工程研
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赵鹏宇,电话:22723824,电子邮箱:fgw227238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