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牵头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力争创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价值专利。依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
2.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和持续的专利创造能力。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年申请发明专利50件以上(PCT专利申请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2抵算);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单位,建立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单位。
4.联合组建示范中心的单位间签署合作协议。
二、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书;
(2)拥有专利及申请专利证明材料;
(3)联合申报单位合作协议;
(4)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工作方案;
(5)相关附件材料。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并盖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两份)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雁来
电 话:24011807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通知》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