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及相关机构:

按照《沈阳市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沈商务发[2019]40号)要求,现组织2019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奖励条件项目进行申报,请于4月1日前进行申报,请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组织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飞 23789892  13478874049

附:《沈阳市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奖励资金实施细则》

 

沈阳市浑南区商务局

2020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沈阳市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奖励资金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