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流通保供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保供骨干作用,构建我市市场应急保供服务网络,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长效稳定的保供队伍,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沈阳市商务局依据《沈阳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价的若干措施》和《沈阳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应急调控预案》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申报范围

“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经营主体是指在我市从事农产品的批发、仓储、配送、储备、零售、电商销售以及从事大型团餐加工、配送的骨干餐饮企业和具有多个零售终端且注册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个体工商户。

二、基本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要件(见附件1)

四、申报认定流程

1.组织申报。本着主动自愿的原则,组织属地从事农产品的批发、仓储、配送、储备、零售、电商销售以及从事大型团餐加工、配送骨干企业积极开展申报。

2.组织认定。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实际经营、保供流通能力水平、企业信用、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申报要件”、调阅申报主体基础性资料以及现场查验等方式开展评定。

3.对外公示。经第三方机构评定后,市商务局将拟确定的“菜篮子”保供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全社会予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沈阳市‘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企业”牌匾。

五、保障措施

1.经认定的“沈阳市‘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企业”,要根据各自经营业务范围,全力配合市、区商务部门开展“菜篮子”产品储备、调控、监测、配送、产销对接、“惠民专柜”设立、平价销售等方面工作,重大灾害、疫情等特殊时期要无条件接受统一指挥调度,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2.市商务局对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沈阳市‘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企业”认定工作。日常对“保供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拒不配合市区商务部门开展“市场保供”的各项工作措施和举措,或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保供企业”资格,并纳入诚信体系。

3.对被认定为“沈阳市‘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享受市区相关商贸流通领域扶持政策;优先推荐国家、省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企业在开展宣传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可使用“沈阳市‘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企业”名称。

六、申报要求

1.各企业认真研读文件,重点把握沈阳市菜篮子重点流通保供 经营主体申报的对象、条件,明确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确定项目申报联系人。

2.申报材料编制规范、数据翔实,封面纸张以蓝色皱纹纸为主,具体封面、目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统一A4纸胶装合订,确保申报材料统一规范。

3.申报材料一式4份,每页加盖公章,每份附一张刻录电子版申报材料的光盘,于7月14日前报送至浑南区商务局。报送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A座1115办公室。

附件1.申报基本条件及申报要件.docx

附件2.申报材料封面格式、目录(模板).docx

附件3.企业承诺书(模板).docx

浑南区商务局

2021年7月7日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2421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