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文件及申报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zscq.ln.gov.cn/gztz/202009/t20200922_3977587.html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符合国家及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要求);
    2.项目资料纸件5份,项目申报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U盘中报送我局。

    (三)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0日。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上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及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雁来

      话:24011807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