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工信厅要求,依据《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18〕55号)见附件2,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均可申报。2016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已过有效期,2017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将于年底过期,可自愿重新申报(名单另附)。对于近3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或环保不达标、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不得申报和推荐。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区、县(市)主管部门初审后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再登录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nqypt.cn),点击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系统或直接登陆zjtx.lnqypt.cn 注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时限

网络申报时限:202098日至2020930日。

、相关要求

(一)地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标准,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确保推荐质量。

(二)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通过网报系统进行申报,否则申报无效

(三)请各地区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和《推荐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3)等纸质件一式3(可编辑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于20201010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

 

联系人:陈华卿

联系电话: 024-86589554

邮箱:syjxwzdc@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24-23447409

 

附件:1.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模板

      2.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3. 推荐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汇总表

 

2016年和2017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名单(含复审).xlsx

附件1: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xls

附件2: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xls

附件3: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平台.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

                         20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