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工信厅要求,依据《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18〕55号)(见附件2,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均可申报。2016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已过有效期,2017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将于年底过期,可自愿重新申报(名单另附)。对于近3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或环保不达标、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不得申报和推荐。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经区、县(市)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再登录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nqypt.cn),点击“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系统”或直接登陆zjtx.lnqypt.cn 注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时限
网络申报时限: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标准,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确保推荐质量。
(二)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通过网报系统进行申报,否则申报无效。
(三)请各地区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和《推荐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3)等纸质件一式3份(可编辑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于2020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陈华卿
联系电话: 024-86589554
邮箱:syjxwzdc@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24-23447409
附件:1.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模板
2.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3. 推荐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汇总表
2016年和2017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名单(含复审).xlsx
附件3: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平台.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