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辽宁省第三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市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请申报单位按照附件省局通知要求,填写《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文档),并于4月23日前报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逾期未报、资料不齐或纸质件与电子件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晓光  联系电话:24011129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报辽宁省第三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