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
根据《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0〕51号)要求,为给企业申报留足时间,现就做好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内装备,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投保装备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偿。要求见附件1。
二、各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工信局,纸质版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申请材料要求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初审意见表(适用于首保项目)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初审意见表(适用于续保项目)
4.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推荐汇总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辰宇 22720284 1500988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