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市)工信部门、企业:
按照《沈阳市工业节能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本)》有关规定,我局拟组织2019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的企业申报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奖励资金。
请有关区、县(市)工信部门通知有关企业按要求于3日7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同时在沈阳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gyzx.sytouch.com)完成网上填报。为工作方便,请组织企业于3月1日前加入市绿色体系示范工作群(2)。
附件:1、申请绿色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的提报材料
2、申请绿色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的报告
3、申请绿色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的承诺书
4、绿色制造示范奖励资金申请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7日
(联系人:孙传友,联系电话:22899017,邮箱:jwhzc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