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局开展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见附件3)有关规定,我局和省工信厅将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

二、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于624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1,docx格式)、申报材料(见附件2,pdf格式,内容包括加盖公章正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报市工信局科技与合作处。

注:以上材料(1docx文件和1pdf格式文件)只提交电子版,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与合作处,佟盛,22720452。

电子邮箱:sysjxwkjc@126.com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1).docx

     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pdf

 

 

 

 

 

市工业化和信息化局

                        2021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