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局开展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见附件3)有关规定,我局和省工信厅将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
二、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于6月24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1,docx格式)、申报材料(见附件2,pdf格式,内容包括加盖公章正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报市工信局科技与合作处。
注:以上材料(1个docx文件和1个pdf格式文件)只提交电子版,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与合作处,佟盛,22720452。
电子邮箱:sysjxwkjc@126.com。
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pdf
市工业化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