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开发利用科普资源,进一步推进科普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17〕89号)等有关精神,市科技局、市科协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科普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条件及程序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17〕89号)第二章。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时至2021年4月6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认定程序
申报单位需注册、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网址:http://zp.kjj.shenyang.gov.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具体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由单位管理人员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和备案,获取单位用户账号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不需另行注册。单位注册账号为本单位管理账号,主要用于单位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推荐上报,不能直接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应在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年度科技统计调查信息等,并上传必要的附件材料,以免影响到本单位具体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
2.项目申报人注册
首次申报的申报人需先注册,选择所在单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经单位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即可使用该账号进行项目申报操作;已注册的申报人,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不需另行注册。
3.项目信息申报
(1)项目申报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科普基地认定”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基地级别请选择“市级”。
(2)项目申报人应在申报书“附件信息”页面上传以下必要材料(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
①科普基地认定申请书盖章的扫描件。
②科普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制度。
③法人资格、科普经费投入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创服处:23768569
市科协科普部:22739118
(二)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电子邮箱:3231723542@qq.com
(三)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与诚信处:22722774
附件:《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
知》(沈科发〔2017〕89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17日
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17〕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