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1119号)要求,即日起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符合2021年度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重点发展领域。

2. 符合《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3. 已列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2020年版)》的产品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工信局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

2.企业按照《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填报《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

3.企业于61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处(21世纪大厦A409室)。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另附对应电子版WORD文件(文件统一命名:沈阳市—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汇总表电子版报送邮箱syjxw22720284@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1〕119号).pdf

附件1:电子版-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1〕119号).doc

附件2: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暂行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20〕88号).pdf

    

 

联系人:陈梅湛  苏文涛

联系电话:22737287  22720284  18640289493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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