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1〕119号)要求,即日起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符合2021年度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重点发展领域。
2. 符合《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3. 已列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2020年版)》的产品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1.请各区县(市)工信局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
2.企业按照《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填报《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汇总表》。
3.企业于6月1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处(21世纪大厦A座409室)。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另附对应电子版WORD文件(文件统一命名:沈阳市—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汇总表电子版报送邮箱syjxw22720284@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1〕119号).pdf
附件1:电子版-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1〕119号).doc
附件2: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暂行管理办法(辽工信发〔2020〕88号).pdf
联系人:陈梅湛 苏文涛
联系电话:22737287 22720284 18640289493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