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高层次
人才研发创新创意产品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我市首次采购创新创意产品补贴政策,根据《沈阳市首次采购创新创意产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经信发〔2018〕21号)要求,开展征集我市高层次人才研发的创新产品,建立2021年创新产品目录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意产品征集范围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沈阳市创新目录产品,包括自申报年度起上溯3年内:高层次人才研发的列入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产品和(或)列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计划的产品。
高层次人才为市人社局认定的。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企业进行申报,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并汇总上报材料(电子版)。
2.各企业填写企业简介、产品简介、高层次人才证明文件复印件(内容详见附件1),并将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征集范围填报《沈阳市创新创意产品申报表》(详见附表2),如有特殊需要提报的产品请在备注中说明。
3.上报时间:上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0日。上报材料请发至邮箱:377151741@qq.com
联系人:李海霞 联系电话:22720452 13840505320
附件 1.企业简介模板
2.沈阳市创新产品征集表
3.《沈阳市首次采购创新创意产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