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申报项目评审工作需要,再次向社会征集第三方技术评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沈阳市《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14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见市工信局官网),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共计18个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评估和咨询相关资质;
2.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专业技术评审机构须了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熟悉国家、省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具有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的专家团队和技术力量,有较强的技术评审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三、响应文件内容
1.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简介、资质、资信、税务、社保、管理制度、相关业绩(含业务排名),以及真实性承诺。
2.评审计划。评审工作人员(重点是专家团队构成)和设施保障,以及评审方案等。
四、机构选定办法
采取综合评分办法选定评审机构。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评审计划进行逐项打分。
五、评审费标准
依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及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沈财企﹝2013﹞556号)规定执行。专业技术评审费用安排标准为: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0.7万元/个;投资额0.5-1亿元项目0.6万元/个;投资额0.5亿元以下项目0.5万元/个。
请意向单位将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响应文件(一式7份、密封),于8月18日前报市工信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单位选派代表参加答辩会,如果法人不能参加,请参会代表持委托书参会。
附 件:报名登记表.xls
联 系 人:栾峰
联系方式:18909822728
地 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2日